公告資訊
【群益期貨槓桿交易商 重要通知】
親愛的客戶您好,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規則第49條規範,槓桿交易商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比例低於百分之三十時,不得新增交易。
鑑由於近期市況波動,本公截至民國115年6月1日已接近前述法定限制標準。為維護客戶交易權益並使客戶預作交易安排,特此預先通知:倘本公司上開比率低於百分之三十,本公司將依規定暫停受理結構型商品及股權選擇權商品之新增交易;既有交易之處理,仍依相關契約約定、交易規則及法令規定辦理。因依法令規定或風險控管措施所為之交易限制,可能影響客戶新增、展延、調整或建立部位之時點,相關市場風險及損益仍由客戶自行承擔。
特此提醒,請客戶於交易前留意自身交易安排、部位狀況及資金調度等風險,並隨時留意本公司各管道之公告訊息,如有任何相關訊息,將另行公告。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您的營業員或電洽客服專線 02-2701-0371 詢問,造成不便,敬請見諒。